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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2/12/16 22:03:23
- 来自: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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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辖区居民:为做好辖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温馨提示如下:1.请还未与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签约的居民,尽量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签约,家庭医生团队将为您及家人提供健康服务。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内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登记健康档案,加强风险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3.如您家中有人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没有症状或症状轻微时,请按照居家隔离治疗人员用药指引,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治疗。症状加重时,可自行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室) 就诊,就诊过程中,尽量乘坐私家车、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4.为了保护您和您家人的健康,请未接种的重点人群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附件:城北区开设发热门诊及诊室医疗机构名单 城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12月16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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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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