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西宁市湟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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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2/10/2 21: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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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决定10月3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重点人群、重点乡镇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一)鲁沙尔镇、西堡镇、田家寨镇、拦隆口镇、大才乡区域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二)全区重点行业从业人员。 二、检测时间2022年10月3日7时。三、注意事项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按照所在村(社区)的通知指引,有序前往原有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2.鲁沙尔镇、西堡镇、田家寨镇、拦隆口镇、大才乡区域内所有商超、便利店(菜铺、肉铺)、药店等营业场所全部歇业,相关从业人员均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辖区内车辆减少流动。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前期阳性治愈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6.请广大市民按照居住地所在辖区和管理单位通知,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减少不必要跨区流动。7.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西宁市湟中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日 10月3日湟中区重点乡镇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台及人员安排表
10月3日湟中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台及人员安排表更多内容请下载“大美湟中”App 来源:西宁市湟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编辑: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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