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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1/3/1 23:01:16
- 来自: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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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宁市城东区某商场内发生一起盗窃衣物案件,城东公安分局清真巷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将涉嫌盗窃衣物的违法行为人穆某抓获。
2月23日,清真巷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城东区某商场一铺面内在售服装被盗。接警后,出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报警人与商场保安已将一名女子控制,经上前询问调查得知,该女子正是刚才在商铺实施盗窃的穆某。
据了解,违法行为人穆某当时在商场闲逛,路过一服装店时,发现店铺内无人看管,于是便在店铺门口徘徊观察。在几番确认后,穆某看准时机走进店铺中将靠近门口的两件白色T恤从衣架拿下来,并放入自己随身的背包中准备离开,而她刚才的举动恰巧被隔壁商铺的店主王女士从试衣镜中看到,当王女士准备追出去时,小偷已不见了踪影。王女士立刻打电话通知了商场保安,最终保安人员和店主在商场电梯口处将违法行为人穆某控制。“我当时刚好有事出去了一下,由于离开时间不久,就没锁门,谁知道就让小偷钻了空子”店主马女士说。目前,违法行为人穆某已被城东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来源/西宁城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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