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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0/12/13 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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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东市互助县公安局威远镇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案件,违法行为人刘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之处罚。 2020年12月5日15时53分,互助县公安局威远镇派出所接到巡警大队转警称:“报警人李某某(女)反映,在威远镇毛斯河湖畔凉亭休息时,一中年陌生男子当众对其脱下裤子,现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已抓获。”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进行讯问。 经查,2020年11月份的一天,互助县台子乡某村村民刘某某为寻求刺激,在威远镇某公共厕所内,在厕所管理员魏某某(女性)面前故意脱下裤子裸露下体,魏某某报警时,刘某某乘机逃离。12月5日15时许,刘某某在威远镇毛斯河景观带凉亭处,面对李某某(女性)先后两次故意脱下裤子裸露下体,李某某拨打报警电话,刘某某逃离现场,后被巡逻民警抓获。经讯问,刘某某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2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目前,刘某某已投送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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